希望所有企業皆是社會企業,所有企業解決社會問題
作者: 沈煒庭 (新文化工作坊學員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社會企業與一般企業一樣能夠靠企業本身自給自足,社會企業兼具了「獲利」與「公益」、符合「用商業模式來解決社會問題」原則。它的基本精神在於「做好事又能賺錢,賺了錢又能做好事」,因此被視為救世良方,政府單位相信社會企業可協助政府解決社會問題問題,讓公部門、私部門、非營利組織與社會大眾彼此相依,進而創造各方的利益與價值,而且可自給自足,政府單位不需要負擔多餘資金,然而,真的是如此嗎?社會企業其實面臨許多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