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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在野黨強推財劃法 影響中央財政韌性
作者: 李坤城(第11屆立法委員)
今年11月6日,由財政委員會陳玉珍召委三分鐘所送出委員會的財劃法修正案,未逐條審查、未停止討論及處理條文、表決違規、議事錄登載等違規四大瑕疵,不僅存在重大議事程序瑕疵,國民黨黨團版本的內容亦缺乏邏輯性,將導致資源分配嚴重不均。12月20日,國眾兩黨挾帶著人數優勢,以強行暴力並有違民主議事程序的情況下,三讀通過此次財政劃分收支法修正案。依照通過的財劃法版本,垂直分配的部分,中央被掏空3753億元。
此次修法,在野兩黨於三讀當天,一直提出不同版本,第一個版本試算還沒出來,就又有新版本提出,分配狀況及金額就又要再重新試算。贊成修財劃法的國眾兩黨委員,事前都不知道實際法案內容,這種如兒戲般的修法過程,大大傷害我國財政現況,實為民主臺灣的一大謬象。粗糙濫制的修法,不僅無法向全體國民負責,更是對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一大破壞。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包括國防經費、撥補勞保基金、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畫、少子女化對策、治安維護相關經費、健保財務協助方案等計畫都將會受到影響。財劃法修法後,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新台幣3753億元,占整體歲入9%,連同一般性補助款2501億元,占6%,兩者共占15%,應併同考量事權劃分,否則恐造成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加碼非法定社會福利、未經審慎評估興建蚊子館等,影響地方財政紀律。
修法後3,753億元下放地方,中央政府財政能力將失去彈性,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未來中央不僅將無能力提供地方政府的計畫性補助,亦失去國家遭遇重大事件緊急救災的救命錢。除了中央釋出多少錢給地方政府的垂直分配外,各地方縣市間的水平分配具有調劑財政盈虛以及均衡地方發展的功能。各地方政府稅收狀況不同,因此需要水平分配來平衡盈虛,讓各地方的國民享受到相同水平的公共服務。不管是垂直分配或是水平分配,皆需有通盤審慎規劃,錢與權要同時考量。
此次修法嚴重弱化中央財政,大大衝擊施政量能。垂直分配理應兼顧各級政府財政穩健,近年來地方財政已顯著改善,修法不具急迫性。至於修法後水平分配的部份,人口及營利事業額指標合計達75%,原本據財政優勢的縣市更具優勢,擴大城鄉差距。經過試算,若讓人口較多的縣市取得大部分的財政資源,確實會排擠到其他人口數不多的地方政府財源分配,人口將會一直往資源豐沛的城市移動,城鄉差距更加嚴重。
依照上週通過的財劃法版本,中央減少3753億元,一般性補助款若還不能減少,如此一來中央扣除法令支出後,包括育兒支出、租金補貼、T-PASS等政策恐怕都無財源可以處理,未來都必需由地方政府負擔。地方政府自有財源增加,財政自主能力亦將增加,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包括育兒津貼、托育補助、污水下水道建設、生活圈道路、軌道建設等,未來將優先檢討回歸地方或提高自籌款比率因應。
財劃法修法未明定施行日期,依規定應自公布日施行,即自公布日起第3日生效,將影響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各級地方政府預算,須全面配合辦理追加減預算。因相關作業繁複難於短期內完成,將造成預算秩序混亂,對於各級政府政務推動及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均有不利影響。財劃法修正案通過,將癱瘓我國財政、大大掏空國家。未來各縣市所分得統籌分配款暴增後,地方政府若無提出完整的財政計畫,中央又無法對於地方財源支出把關,恐造成我國財政浩劫。